赵承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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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刑事团队骨干律师,草原狼毒品犯罪辩护团队核心成员,曾成功辩护过多起毒品大案及金融案件。
承办经典案例
1、刘某某贩卖毒品案,963克****,一审辩护判决死缓。(2011)
2、杨某某贩卖毒品案,2013年一审中检方指控两起贩卖行为共一千余克****,判决结果为死缓。二审家属委托辩护,后发回重审。重审结果,法院只认定其中数量较大的一起,刑期由死缓改为无期徒刑。(2015)
3、陈某某贩卖毒品案,16.3公斤****,2015年一审死立执行。接受委托,辩护二审,目前该案二审审理中。
4、某陵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两千余万元。经辩护,检察院以构成自首且情节较轻为由,不起诉结案。(2013)
5、某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某骗取银行贷款、票据承兑案,涉案金额15.8亿元,旗下某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系香港上市公司。经辩护,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起诉结案。(2014-2015)
6、农业银行某支行公司业务部经理王某某和客户经理朱某某非法发放贷款案,涉案金额13.68亿,正在办理中。
7、米氏父子故意杀人案,2013年一审,分别为米父死立执、米子有期徒刑八年。二审中为米子辩护,2014年有期徒刑三年。(2013-2014)
8、时某某故意杀人案,2015年一审死立刑,二审,经辩护,2016年初二审改判死缓。(2015)
9、刘某某姐妹故意杀人案,该案被害人被毁尸灭迹,2014年一审判处死缓刑。代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决定抗诉后在二审中做被害人代理人,2015年二审改为死缓并限制减刑。(2015)